【港事講場】善用公共財政 振興文化融資-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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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講場】善用公共財政 振興文化融資

2023-09-08
来源:香港商報

 何子煜

 國家「十四五」規劃賦予香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角色,特首李家超在上一份《施政報告》中作出回應,提出成立文化委員會並制定《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可惜的是,這項措施已提出接近一年,但社會對於藝術如何進行「產業化」的轉型仍未有清晰的概念。就此,特首先後透過「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和「特首早餐會」邀請議員出謀獻策,當中有議員提到文化融資的議題,而其先決條件是業界要懂賺錢、能賺錢,讓商界了解文化產業的投資價值,而不是以做公益的心態提供贊助。

 政府資助運用要增添投資思維

 在本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有關推動文化藝術產業的政策,主要是「撥款二千萬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節」「撥款一億三千五百萬元支持香港表演藝團和藝術家到大灣區參與演出及創作」「向創意智優計劃注資五億元支持香港創意產業發展」這三項。然而,當中無一例外都只是政府撥款的一筆過資金,這可能在短時間內為藝團和藝術家提供了更多參與的機會,但對於他們長遠發展實際能創造的價值成疑。此外,這些措施在公共財政運用上屬於「資助」的性質,而沒有應用「投資」的理念,善用政府資源來支持藝團和藝術家能持續提升收入。除了財政預算案的個別措施以外,就政府的經常性開支而言,「資助」也是最明顯的色彩。根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的年度預算,政府為主要演藝團體提供了接近4億元的資助金。這些資助金佔演藝團體的收入高達七成,在特定年份甚至超過八成。這些無償亦不求回報的資助,不但無法最大程度地鼓勵業界持份者開拓長遠和可持續的資金來源,更導致了業界對政府支持的依賴,逐漸影響了其自主成長的發展能力。

 故此,建議政府應該考慮調整對藝術團體的資助模式。具體而言,政府可以將原定資助金額的九成照常發放,而餘下的一成作為獎勵金額,在受資助機構滿足「提升音樂會及其他表演收入」「吸引更多捐款及贊助」相關的特定條件後發放。而透過額外的經濟誘因,機構可預期將會更努力提高自主收入,至少更願意滿足政府設定的獎勵條件。同時,獎勵金額又可以為機構提供額外資源,讓他們進一步優化服務,支持其長遠更優質的發展。簡而言之,政府必須確保公共財政用得其所,並讓社會各界看見,受資助的機構如何透過資助改善本身的表現,從而逐漸減少對公共財政的依賴,或善用公共財政開拓長遠發展潛力,這才是長久之道。

 支持文化企業須引流社會資源

 除了受資助的主要演藝團體,政府亦要集中支持和培育更多文化企業。政府需要特別警惕的是,政府過往每當要支持個別產業,主要是透過政府牽頭注資並成立基金,或向特定的領域進行投資,然而政府的資產有限,若不能有效地引流社會資源,最終難免有後勁不繼的風險。四川銀監局早前同意成都銀行棕北支行更名為成都銀行錦城文創支行,成為了西南第一家專注服務文創產業的文創支行。而成都政府亦致力完善「補、貸、投、保」的聯動機制,旨在加強民間資本透過小型債權融資的形式加緊流向文創產業。成都的經驗或許較難讓香港參考,這方面的政策調整幅度比較大,但政府仍能夠嘗試設立「文化產業創投基金」,由政府牽頭對有增長潛力的文化企業或項目進行投資,這不但有助企業在早期發展階段獲得充裕的資金支持,更能夠變相由政府肯定優秀的企業,便利他們爭取金融機構和社會融資。

 此外,建議政府建基於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小型貸款計劃」推出配套措施,參考北京「投貸獎」的實踐經驗,容許部分文化企業在符合增長潛力和風險要求後,由政府擔任擔保人申請該等貸款,而申請成功後政府更可提供配對資助,從而便利該企業擴大發展空間。北京「投貸獎」自2017年實施以來,發放的資金約20億元,卻拉動了近2000億元的社會資本,讓3300家文化企業和200多個金融機構受益。隨着香港的文化企業仍較多處於起步階段,而本地金融機構的流動資金較豐富多元,在香港實施類似政策相信可取得比北京更為可觀的成效,讓本地文化企業得以起飛。

[责任编辑:杨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