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商報時評】網約規範化 的士平台化-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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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商報時評】網約規範化 的士平台化

2023-11-22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為抗議網約車「無王管」,的士業界原定今日罷駛三小時,至昨黃昏時指因政府釋出善意,在權衡輕重下暫時取消罷工,這誠為市民所樂見。但長遠言,圍繞的士與白牌車矛盾問題,必須妥善解決,從而確保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公平競爭與健康發展,同時更能保障司機和乘客的應有權益。

 網約車平台興起繼而衍生爭議,全球各地皆然,香港並不例外。早於2015年,本港已有案例裁定,網約車違反載客取酬和第三者保險的規定。2017年,歐洲法院更裁定作為網約車的旗艦Uber,屬於運輸交通服務公司而非經營科技服務,這為德法等國提供理據禁止該公司業務,除非另外獲准經營由專業持牌司機提供載客服務(如UberBlack),相關做法也見諸韓國。可見,網約車之不合法性是不少法庭所肯定的;但現實是,許多地方均難取締網約車,這當然帶來不公平競爭的不合理窘況。

 網約車幾乎「無王管」,經營成本不單較傳統的士低,包括牌費、保費,亦毋須每年驗車,而且服務亦較彈性,譬如的士不能不按表收費,即不能採取更市場化的動態定價(dynamic pricing);另外網約車可在平台隨意選擇接單,亦即可隱性拒載……事實上,今年7月港府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提高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包括提高罰款、延長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和扣押車輛期限,以至提高最高監禁期,昨並強調會啟動檢視現有法例,研究如何更有效規管網約車平台和加強打擊相關活動。惟有鑒Uber進攻香港已近十年之久,其經營甚至日益固化,的士對此不滿長期積壓,其合法合理權益誠值社會關注,推動網約規管化實為必由之路。

 與此同時,也須大力推動的士平台化,與時並進吸收網約平台的優點,並提高本身服務水平,革除一直為人詬病的陋習。市場始終用腳投票,如前所述網約車確擁不少競爭優勢,惟的士業界亦肯定大有改善之處。7月份政府所提立法建議,亦倡設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和兩級制罰則,包括提高濫收車資、拒載、兜路的再犯最高罰款倍增和增至監禁12個月。有人或產生「不見加強打擊非法網約車,卻先加強打壓合法的士」的觀感,但實際政策方向乃提高乘客對的士的信心及整個業界的信譽;建議還提出增加的士最高乘客數至6個,引入車隊制度優化監管等,目的都一樣。其實,的士業界近年也在進步,包括已經推出網約平台,反映業界絕非墨守成規。另外,既然市場已接受動態定價模式,針對的士的價格管制又應否因時制宜予以放寬?又能否引導的士普及使用電子收費之類?都值得檢討。

 的士平台化與網約規範化,乃是合法化與市場化的最理想結合。「的士Uber化」已提步向前,「Uber Taxi」也見證兩者合作。未來雙方無疑尚有更進一步結合與優化的空間,對此,政府須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通過制訂合適的行業政策,善加管理、鼓勵和推動。平台化與規範化並舉,有利於促進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良性環境下,乘客司機均能受惠。(中通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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