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監管有力方能確保公平競爭-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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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監管有力方能確保公平競爭

2023-12-30
来源:香港商報

    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調查發現,兩大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與合作餐廳所訂立的協議當中,部分條款可能違反《競爭條例》,兩個平台隨後承諾修訂條款。競委會昨表示,接納它們作出的承諾並結束調查,也不會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就承諾涵蓋的事宜對它們展開法律程序。Foodpanda和Deliveroo願意修正錯誤值得歡迎,畢竟公平競爭肯定有利於市場健康有效運作,最終惠及全體消費者。

    根據競委會今年6月發布的調查數據,Foodpanda和Deliveroo在2021年的市場佔有率高達90%,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根本無力與之競爭。值得注意的是,兩大平台採取的一些做法確有可爭議之處,包括在訂立協議時,規定如果合作餐廳願意「獨家合作」,Foodpanda或Deliveroo可收取較低的佣金率;如果合作餐廳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或會受罰;阻止合作餐廳透過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價格等等。不難想像,在上述安排下,新晉或小型平台很難爭取與更多餐廳合作,而餐廳與小型平台合作訂定價格時,彈性亦相對有限。如此大平台資源雄厚當然首得其利,餐廳迫於競爭只能接受條款,小平台則面對明顯不公平的競爭環境,而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則相應被忽視。

    現在Foodpanda和Deliveroo在壓力下同意刪除妨礙競爭的條款,意味餐廳將可更容易與多於一個網上外賣平台合作,同時有更大自由度在自家銷售渠道和其他平台訂定價格,值得一提的是,有關承諾為期3年,並且設有匯報機制,確保平台遵守承諾。這個結局對於小型平台、餐廳乃至消費者而言,都是有利的,可說是創造了多贏局面。

    只不過,這次競委會與兩大平台的「博弈」,多少反映這個負責執行《競爭條例》的機構僅是「無牙老虎」。早前競委會在批評Foodpanda和Deliveroo的行為可能削弱市場競爭後,根本沒有法定權力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勒令改正,僅就兩個平台提出的建議承諾,展開諮詢。競委會主席陳家殷早前接受訪問時承認,香港《競爭條例》採取「提訴模式」,有別於歐盟、內地等採用「行政執法模式」,容許相關部門可決定涉案單位有否違法及直接處分。事實上,競委會的角色只是搜集證據,再提上競爭事務審裁處審理。顯然,競委會根本不具備足夠權威,對於被指妨礙公平競爭的企業毫無阻嚇力——舉個例子:競委會不可能像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那樣,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美團作出逾30億元的大額罰款。

    其實,無論在內地還是西方國家,通過反壟斷藉以維護公平競爭是常態,這是糾正市場失效的必要措施,相關經驗值得香港學習。港府應考慮修改現行法例,賦予競委會更大權力,讓它成為「有牙老虎」。

    香港得以發展成為國際知名的商業大都市,關鍵之一是一直捍衛公平競爭。對於商界而言,公平競爭有助激勵創新、追求卓越;對於消費者而言,公平競爭帶來更多選擇和更佳消費體驗。但公平競爭環境絕非自然形成,當市場出現一些可能削弱競爭的不當行為,強有力的監管是必要的,這是引領行業良性發展的應有之義。(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