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發展港式民宿 落力留客過夜-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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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說一】發展港式民宿 落力留客過夜

2024-01-09
来源:香港商報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會長 楊莉珊

由於除夕夜入境遊客超出預期,原有的交通及關口配套不足應付,導致不少不過夜的旅客滯留,出現在車站席地而坐的畫面,影響香港形象。其中更有本地評論指此類不過夜的旅客對香港貢獻小,主觀判斷是「窮遊」住不起酒店,不少人批評那些既想欣賞煙花又想省錢不預訂酒店的旅客,批評「無錢就唔好(沒錢就不要來),酒店都慳(酒店都省),全世界都畀免費餐你好無(全世界都給你免費餐好不好)」、「住一晚有無咁難(住一晚有什麼難),肉酸又寒酸(難看又寒酸)」,所以最好以後不要來更好。並指這種「窮遊」使得香港希望吸引內地遊客南下消費的想法落空。

這種批評未免過於情緒化,其實就算內地旅客不選擇過夜,也可以積極參與本地各種消費活動,裨益旅遊及零售業等發展,並促進兩地文化交流,創造多贏。根據旅遊發展局最新的2019年數據(2020年至2022年暫未有數字),來自內地的旅客情況非常不同,內地過夜旅客人均消費5990元,而入境不過夜的內地旅客人均消費也達2198元,可見不過夜旅客已不是一味「窮遊」,只不過消費模式改變了,未必願意多花錢住酒店而已。

香港酒店房價貴

首先要了解為何為數不少的內地旅客選擇不在香港過夜,其中主要原因當然是考慮到價錢問題。眾所周知,香港的酒店在假期期間收費特別昂貴,設身處地,內地旅客可能寧願花時間及交通費,返回深圳住酒店,更為划算,將節省下來的酒店費用花在其他地方;如果本身是住在深圳的,選擇趕回家安睡更屬人之常情。

反而我們要研究的,是酒店業的定位,例如應否有更多比較中低價的酒店供應,吸引這一類內地旅客過夜。

香港發展民宿,理所當然被酒店、賓館業界反對,原因是破壞了公平競爭和改變了目前規管機制。根據要求,申請營辦一間酒店或賓館的手續十分嚴格,樓宇要符合建築物及消防條例,等待審批時間需時。審批期間業界要納空租及承擔人工開支,還要不時按標準要求調整裝修格局,目的是要保障住客和居民的安全。貿然允許民居不按現時法例要求向遊客開放,必然會破壞目前旅館業規管制度,除令入住旅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外,亦對投入不少資源、規規矩矩申請牌照的酒店及賓館不公。

目前在香港經營酒店或賓館均受《旅館業條例》(第349章)(《條例》)規管,經營或管理無牌酒店或賓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單位的擁有人除非能提出法定免責辯護,否則同屬犯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三年,亦可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

宜將民宿納入規管

筆者認為,若把無牌賓館和民宿「一刀切」禁絕,只會令香港旅遊業追不上新經濟大環境。近年共用住宿及民宿在海外大行其道,在日本、韓國等地,民宿發展已趨成熟,香港政府可借鑒它們的經驗,對民宿經營的時間、地點作出一些限制,例如限於暑假等旅遊旺季期間、限於新界東或新界西等非鬧市區,允許遊客入住民宿。

觀光產業為日本經濟帶來大筆資金,日本政府也不想錯失這個金母雞,因此迎合市場使其合法,一舉於民宿新法中規定全日本的民宿的法定全年運營日為180天,部分地區例如東京新宿,只能在周末營業。澳洲悉尼市內民宿一年內出租不得超過180天,悉尼以外地區,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修改限制。德國一般小城市允許民宿經營,但慕尼黑市禁止民宿出租,因該市房屋嚴重不足,一經發現最高罰款5萬歐元。

有人認為,香港已有足夠的酒店,不應該容許廉價民宿存在。但也有訪港旅客表示,香港核心地段酒店,一晚房價動輒逾數千元,令平民旅客望而卻步;「香港不是沒有酒店房,而是價格太過浮動!若房租太貴,短途客可能住一兩晚就走!」香港入境旅遊接待協會主席梁耀霖表示,每逢旅遊旺季,酒店房價水漲船高,入住一晚四星級酒店就要七八千元,價格過高,猶如「搶錢」。他贊成香港將民宿納入規管,訂立星級制,讓旅客有更多選擇。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