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關於做好2024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參照國家助學貸款貼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二、對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按照有關規定,助學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2年,延期貸款不計罰息和複利,風險分類暫不下調。
三、國家助學貸款承辦銀行應按照調整後的貸款安排報送徵信信息,已經報送的應當予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