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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法不可不立國不可不安 23條立法完成有利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2024-04-14
来源:香港商報網

  楊莉珊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會長 

 4月13日,香港警務處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暨香港警隊180周年員警學院開放日開幕典禮。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擔任主禮嘉賓,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鄭雁雄應邀出席並致辭。

 李家超表示,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對香港來說有特別重大的意義,因為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的10周年,更是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後的第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他表示,今年3月23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香港回歸26年多,終於完成了基本法所定下的憲制責任,讓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維護,為國家和香港的安全提供更鞏固的制度保障,更讓香港可以輕裝上陣,全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長期繁榮穩定。

 鄭雁雄表示,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10周年。10年來,全新的安全觀系統重塑了我國國家安全理念,推動我國維護國家安全邁進戰略自信、歷史主動新階段。香港特區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是履行憲制責任的重大成果,也是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實際行動,標誌着法治香港步入體系完善、效能可靠的新階段,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有了銅牆鐵壁、達至眾志成城。香港從此可以輕裝上陣,全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推動由治及興。

 維護國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安全以國家利益至上為準則。國家安全關乎全國14億人民的福祉,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當國家的核心利益遇到挑戰,國家安全便受到威脅,人民安全亦無從談起。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政府的根本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2024年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動包括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升旗儀式、紀律部隊和輔助部隊開放日、維護國家安全盃頒獎禮、《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主題講座、官員參觀校園進行國家安全教育活動等。同時全港18區也舉行活動,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包括公務員事務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教育局、環境及生態局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亦舉辦各項活動,共同響應《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從國際慣例看,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高度重視國家安全立法,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均制定了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建立了相關決策和執行機構。近年來,各國均因應形勢,不斷調整和更新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由此可見,為國安全立法是一個現代國家維護自身安全的行的最法。

 美國從建國初期就重視推進國家安全立法,經過兩百多年不斷完善,各領域重要國安法律超過20部,涉及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投資審查、通訊安全等各個方面;英國有超過250部與反恐相關的法律、規章、命令。這些法律規定,指揮恐怖組織、為實施恐怖活動持有物品和原料、為實施恐怖活動搜集或持有資訊以及煽動恐怖主義行為等均構成犯罪;澳大利亞僅2002年至2010年就先後出台了超過45部國安立法;加拿大國家安全立法包括《國家安全法》、《清晰法案》、《國家安全和情報審查局法》、《安全情報法》、《安全犯罪法》等。看到各國的立法概況,也就是這麼多國家制定如此多的國安法律,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各國均高度重視國家安全立法。

 國家安全教育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兩者不可分割,因此香港須着力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民族感情、國民身份認同,以及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感,讓學生成為具國家觀念、尊重法治及守法的良好公民。

 法不可不立,國不可不安。2019年「修例風波」的慘痛教訓警示,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一直真實存在、隨時可能爆發,不能須臾放鬆警惕。高質量完成23條立法,有效遏制外部敵對勢力妄圖「亂港遏華」、反中亂港分子持續興風作浪的風險。

 香港一直是全球最自由、最開放、最公平的經濟體,在260多個國際協議和30多個政府間國際組織中擁有成員地位,這是香港的獨特優勢。23條立法完成有利於確保香港營商與投資環境安全和穩定,有利於保護香港全體居民的根本福祉,有利於保護世界各地投資者在港興業,有利於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