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A股!落實新「國九條」,證監會將有這些大動作-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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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A股!落實新「國九條」,證監會將有這些大動作

2024-04-15
来源:中新網

中國資本市場時隔10年再迎「國九條」。12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發布後,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介紹相關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規則,內容涉及發行監管、上市公司監管、證券公司監管、交易監管等方面,信息量巨大。

新「國九條」6項配套措施擬出台

當天,證監會發布了6項規則草案,作為配套措施。

據證監會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伯進介紹,在發行監管方面:一是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將對申報科創板企業的研發投入金額、發明專利數量以及營業收入增長率設置更高標準。二是修訂《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首發企業隨機抽取檢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並相應提高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和交易所現場督導的比例,調整後,現場檢查和督導整體比例將不低於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監管方面: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在嚴格規範大股東減持、有效防範繞道減持、細化違規責任條款、強化關鍵主體義務等方面做了針對性完善。二是修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進一步明確規定離婚分割股票後各方共同遵守原有減持限制。

證券公司監管方面,主要是修訂《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交易監管方面,制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

擬適度提高主板和創業板企業的營業收入、淨利潤

《意見》提出,要提高主板和創業板上市標準。嚴伯進對此表示,擬適度提高主板和創業板企業的營業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對最近一年淨利潤,主板準備提高到1億元、創業板準備提高到6000萬。對科創板和北交所企業的財務條件維持不變,但對科創板企業的科創屬性擬提出更高要求。

嚴伯進表示,目前,滬深交易所已經做好了修改上市規則的準備,對在審企業規則適用的銜接過渡也有考慮,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嚴格重大違法退市標準,增加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

證監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表示,為貫徹落實《意見》精神,證監會制定《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

《退市意見》嚴格強制退市標準。

一是嚴格重大違法退市適用範圍,調低2年財務造假觸發重大違法退市的門檻,新增1年嚴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退市情形。

二是將資金佔用長期不解決導致資產被「掏空」、多年連續內控非標意見、控制權無序爭奪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納入規範類退市情形,增強規範運作強約束。

三是提高虧損公司的營業收入退市指標,加大績差公司退市力度。四是完善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

創造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政策環境

《意見》提出「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持續壯大長期投資力量」。證監會機構司司長申兵表示,證監會正在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具體工作舉措。

其中,包括完善制度機制。創造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政策環境。主要舉措包括,推動各類中長期資金優化長周期考核機制,更好地實現「長錢長投」。落實並完善國有保險公司績效考核辦法,積極推進保險資金長期股票投資試點,提高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的穩定性和投資規模。進一步完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股票投資政策。提升企業年金、個人養老金投資靈活度等。

全鏈條監管程序化交易

《意見》明確要求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監管規定,加強對高頻量化交易監管。為此,證監會擬出台《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下稱《管理規定》)。

證監會市場監管一司司長張望軍表示,《管理規定》突出全鏈條監管。事前,落實「先報告、後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資者要提前報告賬戶基本信息、資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內容。技術系統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相關機構應當制定專門的合規風控制度。事中,證券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測,制定針對性的異常交易監控標準。證券公司要全面落實客戶管理責任。事後,強化自律管理與行政監管的銜接,明確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追究。

對北向程序化交易進行監管

張望軍表示,北向投資者是程序化交易的重要使用者。《管理規定》堅持「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對北向程序化交易監管作出安排。

《管理規定》明確,內外資均納入交易報告制度。去年9月以來,證券交易所已經建立實施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目前,包括公募、私募、券商和QFII在內的各類投資者已納入報告範圍,北向投資者作為內地市場的參與者,納入報告制度是應有之義。

目前,已研究形成針對北向投資者信息報告的初步思路。在報告內容上,與內地投資者總體保持一致,包括賬戶基本信息、資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在報告路徑上,考慮先由投資者向香港經紀商報告,再轉由港交所通過滬深港通監管合作安排,提供給滬深交易所。在實施安排上,將為存量投資者設置過渡期,存量投資者在過渡期內完成報告即可,新增投資者需在完成報告後,才能開展程序化交易。

對高頻交易提出更嚴格差異化監管要求

張望軍表示,目前,證券交易所對高頻交易的篩選標準是,每秒最高申報速率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2萬筆以上。從篩選結果看,高頻交易賬戶數量總體不多,但交易金額較大,約佔程序化交易額的60%。《管理規定》,充分借鑑國際市場監管經驗,對高頻交易提出了更嚴格的差異化監管要求。

一是額外報告機制。除一般報告要求外,《管理規定》還要求高頻交易報告系統伺服器所在地、系統測試報告、系統故障應急方案等額外信息。

二是差異化收費。在《管理規定》中,證監會授權證券交易所提高高頻交易收費標準,並考慮收取撤單費等其他費用。這方面證券交易所還將另行作出規定。

三是交易監管適當從嚴。根據《管理規定》,證券交易所將對高頻交易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可按規定從嚴採取管理措施。(中新網記者 陳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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