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針對韶關、清遠兩市暴雨洪澇災情,根據《廣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廣東省減災委已啟動省Ⅳ級救災應急響應。
廣東省減災委要求各地市、省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啟動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發放救災款物,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4月21日,針對韶關、清遠兩市暴雨洪澇災情,根據《廣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廣東省減災委已啟動省Ⅳ級救災應急響應。
廣東省減災委要求各地市、省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啟動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採取有力措施,及時發放救災款物,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時治療,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