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投逾5000萬東莞租房6年無法使用 當地政府正組織調解-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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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投逾5000萬東莞租房6年無法使用 當地政府正組織調解

2024-05-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日前,有港人張先生向本報爆料稱2017年簽約租賃位於東莞市石排鎮太和中心(項目)的商舖和多套住宅房屋,租約20年,租金總計超5000萬。因開發商股東之間存在糾紛,租賃的商舖及住宅房屋至今一直無法使用,先後多次向當地政府部分反映情況,至今未得到解決。

    東莞市石排鎮政府回復,目前正在積極組織太和中心的股東調解,並要求各方提供解決方案、督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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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石排鎮住建局在太和中心(項目)張貼的公告

    開放商「以租代售」 港商投資超5000萬耗時6年未收樓

    5月7日,多名業主聚集在東莞市石排鎮太和中心(項目)樓下,商量如何收樓。

    記者採訪獲悉,太和中心(項目)層高總高超20層,1至4層為商舖,5層及以上為住宅。港人張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顯示,其與東莞海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2017年11月10日簽訂合同,合同內容是租賃太和中心(項目)1樓的整層商舖(建築面積2257平方米),租金為人民幣每個月90280元,租期為20年,租金總計為21667200元人民幣。且張先生與東莞海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不止一份,加上其姐姐張女士的租賃合同,總計有10份,租賃房屋包括太和中心(項目)1至4層的4層商舖、6套房子,金額總計超過5100多萬元人民幣。

    「2017年12月與朋友到太和中心(項目)看房,看完後就簽下了租約 ,當時四個人一共簽下五套,現在都進不了樓。」另一位來自深圳的租戶的張女士介紹,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租的房子是太和中心(項目)A棟906房,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1466.55元, 一共簽了20年,總租金為351972元,一次性付清。

    這位來自深圳的租客張女士出示的「收款收據」,其於2017年12 月4向東莞海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海富物業」)支付了351972元人民幣租金。「2017年到現在已 經六年多了,我們根本住不進去。」張女士說,「現在的物業不讓我們進去。」

    「物業承諾2017年底可以收房,到2017年12月底就不讓我們進入了。」在東莞務工多年的梁先生表示,他租的房子在該項目A棟602房,在2017年11月初交了12萬的租金,根據合同約定,還差20萬元,因未能收樓,尾款也沒交,原本期待早日實現安居入住,如今卻遭遇煩心事。

    「想了很多辦法溝通協調,都沒有解決問題。」港人張先生介紹,今年3月15日,16位租戶一起向當地政府部門遞交了「請求書」。同時,張先生也已經向當地公安局遞交了「控告書」。

    據多名租戶透露,該項目由李康、彭正生共同投資建設,當時開發商推銷時是以長租合同的形式簽訂合同書,實則是「以租代售」。當天在太和中心(項目)維權的租戶有20多戶,多名租戶表示,已經與該項目開發商、物業公司溝通協商,也將情況向當地政府、村委、住建局等反映,甚至報警,到現在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當天,記者想向太和中心(項目)現場的物業工作人員了解情況時,物業工作人員以不了解情況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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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租客在太和中心(項目)租的房子無法使用

    太和中心投資人存在糾紛  租客無法收樓

    記者採訪獲悉,租客無法收樓的原因是太和中心(項目)投資人李康、彭某之間存在經濟糾紛,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糾紛做出判決。

    據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太和中心(項目)的地塊是由港企康江公司於2011年6月與東莞市石排鎮人民政府簽訂《舊石排中學宿舍樓周邊地塊土地使用轉讓合同書》,港商李康作為康江公司法人在該轉讓合同簽字。在獲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後,李康及康江公司在內地註冊成立康和公司作為太和中心(項目)開發建設的項目公司。

    太和中心(項目)建設過程中,先後有李康、江某、彭某參與共同投資,其中江某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退出。因彭某與李康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經濟糾紛,雙方糾紛尚未解決,彭某一方阻止交了租金、簽了合約的租客收樓。

    東莞市石排鎮住建局在太和中心(項目)貼出的公告顯示:因「太和中心」項目不具備銷售條件,敬請各位市民不要通過任何途徑購買該項目的住宅及商舖。公告落款時間為2024年1月19日。

    東莞市石排鎮住建局在回復記者採訪時表示,太和中心(項目)位於埔心村太和路與中心路交匯處,是由康江投資有限公司建設的項目,建築面積約3.5萬平方米,建築樓層為22層。後因股東之間的經濟糾紛(股東為李康、彭正生),導致租戶使用問題產生矛盾。目前,經調解,爭議雙方股東認可的部分租戶使用問題已基本解決,剩餘租戶的使用糾紛建議雙方繼續以調解方式解決,調解不成的,建議通過法律途經解決該糾紛。

    5月11日早上,石排鎮住建局聯同鎮信訪辦、鎮綜治辦、鎮司法所以及埔心村委在埔心村警務室約談太和中心商舖業主及其代表,聽取訴求。對於收集的訴求,相關部門將進行研判分析。下來,將繼續積極組織太和中心的股東調解,並要求各方提供解決方案、督促落實。如若協調層面未能完全解決的,可通過司法程序等法律手段進行處理。(記者 冷運軍)

頂圖:位於東莞市石排鎮的太和中心(項目)

[责任编辑:林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