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推20條新措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促進要素市場發展賦能實體經濟-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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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推20條新措構建數據基礎制度 促進要素市場發展賦能實體經濟

2024-06-26
来源:香港商報網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論述,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精神,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推進數據要素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數據治理、數據賦能高質量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發展等方面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提出20條政策舉措。

    《實施意見》以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為主線,建立健全數據基礎制度,推進全省統一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建設,激活數據要素潛能,促進數據要素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廣東實踐提供有力支撐。力爭到2030年,廣東數據要素治理體系趨於完善,數據基礎設施更加集約智能,數據要素流通順暢高效,數據要素市場生態體系多元繁榮,產業數碼化轉型邁上新台階,數字產業化水平顯著提升。

    探索推進數據產權制度建設

    《實施意見》提出,探索數據產權結構性分置制度。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開展數據分類分級確權授權,推動數據流通前合規登記。同時,建立健全數據確權授權機制,探索建立省、市兩級公共數據運營機制。引導企業、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建設行業數據空間。加強數據各參與方合法權益保護。

    構建多層次數據交易市場體系

    《實施意見》提出從四個方面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在健全數據全流程合規與監管規則體系方面,建立數據流通和交易規範及監管規則,建立健全數據安全、合規管理認證制度。在統籌構建規範高效的數據交易場所方面,推動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完善體系架構,鼓勵在依法設立的數據交易機構開展數據流通、交易,推動政府通過數據交易場所開展數據採購活動。加強與省外數據交易場所、平台合作,實現數據產品「一所掛牌,多地同步發布、同步展示、同步交易」。在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方面,培育一批數據經紀人、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探索數據託管、融合增值、數據抵押等數據金融新業態。在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基礎運營體系方面,建設集約高效的數據流通基礎設施,探索構建完善個人和組織專屬數字空間,探索建設數據綜合業務網。打造公共性、公益性可信數據空間,構建面向行業的高質量中文語料數據庫。

    構建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實施意見》提出,更好發揮政府在數據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導調節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收益合理分配機制。同時,科學合理評估數據要素價值,探索數據要素價值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引導數據資產入表,研究制定數據要素價值評估指南。

    建立健全數據要素治理制度

    《實施意見》提出,創新政府數據治理模式。充分發揮政府有序引導和規範發展的作用,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加強數據資源「一網共享」體系建設,健全數據目錄清單,建立數據聯管聯治機制。同時,壓實企業數據治理責任,發揮社會協同治理作用。

    提升數據要素賦能高質量發展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賦能實體經濟發展與製造業轉型升級。支持面向重點領域建立產業數據資源目錄清單和產業集群可信數據空間,推動產業數據進場合規流通。鼓勵打造數字園區,建設數據要素集聚發展區。同時,促進縣城高質量發展,依法依規加強縣域經濟、特色主導產業、重點工業園區、現代農業園區等數據的匯聚和治理,賦能數字鄉村建設,發揮首席數據官作用。此外,構建新型智慧城鄉治理模式,持續深化省域治理「一網統管」建設,建設「塊數據」應用,賦能基層治理。大力提高智慧城市發展水平。

    構築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發展新範式

    《實施意見》提出,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制。支持在科技、醫療、金融、教育、文旅、交通、電子商務等領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認證制度、數據出境標準合同規則、安全評估標準等。探索建立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便捷機制,構建多渠道、便利化的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機制。同時,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數據協同與交流。支持深圳等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探索在橫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打造數據要素市場「灣區模式」。推動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韶關數據中心集群建設,推動「國際數據傳輸樞紐」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節點建設,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合作區建設國際數據專用通道。支持廣州建設國際信息樞紐。(記者 賴小青 通訊員 粵政數)

[责任编辑:林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