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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景邨66歲漢企圖強姦 被控「嚴重入屋犯法」罪周一提堂

2024-07-07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5日拘捕一名66歲男子,涉嫌鎅持刀闖入荔景邨風景樓一單位,企圖強姦一名手抱嬰兒的女子。該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將於周一(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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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葵青警區內加強巡邏。

 警方表示,5日下午約4時接獲報案,指一名26歲女子在葵涌荔景山街懷疑被一名男子尾隨入屋,該男子懷疑手持鎅刀企圖對該名女子做出不恰當行為。其後該名女子的50歲母親及其51歲男友人懷疑在上前阻止時,被該名男子以手襲擊並受傷。

 人員接報到場後,在現場檢獲一把約10厘米長的𠝹刀,懷疑與案有關。經初步調查,拘捕一名66歲姓梁男子,他及3名受害人受傷,均清醒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治理。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案件將於周一(8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

 消息稱,被捕男子與女事主並不相識。事發時女事主手抱嬰兒回家,突然一名男子持鎅刀上前指嚇,並將女事主推入屋內企圖強姦,女事主其後借故拖延,暗中致電家人求救,母親偕友人及後趕至,與該男子發生糾纏,混亂間各人均受傷,警方接報到場後迅速制服涉案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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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葵青警區內加強巡邏。

 警方6日在社交媒體帖文,指荔景邨發生嚴重入屋犯法案後,警方已迅速將疑犯繩之於法,葵青警區已增派人手於區內加強巡邏,以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受到保障。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侵入建築物或其部分,意圖使該處的任何人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強姦在該處的婦女,即屬干犯「入屋犯法罪」,一經定罪,可被判囚14年。而干犯「嚴重入屋犯法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記者 區天海)

[责任编辑: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