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強制舉報織密兒童保護網-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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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強制舉報織密兒童保護網

2024-07-12
来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昨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將於刊憲後18個月生效。條例將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列為「強制舉報者」,規定若他們不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囚3個月和罰款5萬元;如涉及較輕微個案,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眾所周知,虐待兒童會嚴重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及未來成長,新例實施有助進一步織密兒童保護網,既有助當局及時揪出施虐者,同時威懾潛在施虐者,這對於減低虐兒事件發生的風險有積極意義。

根據社會福利署統計數字,本港在過去3年分別錄得1367、1439和1457宗虐兒個案,包括身體和心理傷害、疏忽照顧、多種虐待甚至性侵。虐兒個案居高不下,一大原因是舉報懷疑虐兒個案純屬自願,有人心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旁觀心態,故此當局難以做到早發現早介入。常識告訴我們,由於兒童自理能力較差,即使受虐,也未必能夠及時求助或清楚說明事情經過,如果虐待者是受害人父母或照顧者,那麼涉案家庭就更不可能主動報案,這更凸顯了強制舉報的極端重要性。正是基於這一點,政府在去年6月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其實,在強制舉報懷疑虐兒個案方面,許多發達國家包括英國、加拿大、新西蘭、澳洲和日本等早已完成立法,香港只不過是在「追落後」。

有人擔心,香港立法要求25類專業人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可能會發生濫報情況。這個情況當然不能排除,但任何法例都有被濫用的風險,不能因此就否定強制舉報虐兒的意義和作用。事實上,像2021年「童樂居」集體虐童案那樣的醜聞,當局若能早發現、早介入多一宗個案,就能多拯救一名甚至一批兒童。所以,未來大家應將焦點放在如何妥善執行新例上,盡最大努力保護社會未來的主人翁。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落實好、執行好新例,特區政府是很積極的。首先,鑑於「強制舉報者」未必熟悉新法例,政府將於法例生效前的18個月空窗期內,為他們提供培訓,包括通過「保護兒童網上課程」電子平台,提供保護兒童的基本知識,以及與法例相關的法律和舉報事宜的基本知識。另外,當局亦將參考社福、教育和醫療這三個專業顧問團的意見,爭取在明年下半年完成有關強制舉報的指南,屆時可幫助「強制舉報者」清楚識別必須舉報的嚴重虐兒個案,減少誤報、濫報的情況。與此同時,針對新例實施後可能增加的虐兒舉報個案,社署已通過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以及加強對寄養家庭的支援培訓等手段,預先作出準備。

過往本港虐待兒童的情況禁之不絕,但在新例實施後,隨着自願舉報變為強制舉報,相信有助調動舉報者的積極性,也會對施虐者帶來阻嚇。對於部分立法會議員質疑新例規定的3個月刑期不夠「辣」,我們認為大家可稍安毋躁,應先觀察新例實施的效果,到時再檢討不遲。無論如何,香港總算在加強保障兒童權益方面踏出重要和堅實的一步,這對於確保兒童能夠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健康快樂成長,意義不容低估。

香港商報評論員 林松年

頂圖圖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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