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時評】刺激消費 須有新招-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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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時評】刺激消費 須有新招

2024-08-10
来源:香港商報

    本港消費零售銷貨價值已按年連跌四個月,刺激振興消費亟待加強。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商務部昨並介紹《有關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意見》)有關情況。面對新經濟環境、新消費模式,內地已提出全面、系統、科學的新支撐政策;對香港來說,應深有啟發,要刺激本地消費,就要識變、應變、求變,須有新招變招。

    要擴大消費內需,傳統零售固然重要,促進服務消費高質量發展同樣重要。發改委昨表示,居民消費從實物消費轉向服務消費,是消費升級的重要表現,而從國際經驗上看,隨着收入水平提高和中等收入群體擴大,服務消費的擴容升級還有望進一步提速。《意見》共涉20條,包括餐飲住宿、家政服務、養老託育、文化娛樂、旅遊、體育、教育培訓、居住服務、數字消費、綠色消費、健康消費等,皆為服務消費,而非實物消費。事實上,消費早不限於傳統零售,服務消費佔比甚至更大,所以由市場焦點到政策導向,不能只盯住傳統零售,還應同時着力服務消費,以推動消費高質量發展。

    本港零售數據近來差強人意,但統計處亦有補充指,相關數字只包括貨品方面的開支,不包括佔消費者整體開支超過50%的服務開支,例如房屋、餐飲、醫療及保健服務、交通及通訊、金融服務、教育及娛樂方面的開支,因此不應視為量度消費者整體開支的指標。問題是,一方面這無阻坊間將兩者等同理解,另方面當局在鼓勵消費時亦無強調突出服務消費。當中,零售統計僅量度按行業分類的零售機構收益,並沒納入非零售機構。打個比方,一個家庭上有高堂、下有兒女,由長者護養院的住宿費,到兒童託管及補習等開支,皆不計及零售,即使可能每月涉及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消費,其他服務消費亦然。《意見》第20條,便指要優化服務消費市場統計監測方法。

    《意見》先細化劃分服務消費項目,繼而分別提出多項針對性政策措施,例如:多渠道增加養老託育服務供給,支持依法依規利用空置場地新建、改擴建養老託育機構,推動降低運營成本;擴大文化演出市場供給,提高審批效率,增加演出場次;支持「音樂+旅遊」、「演出+旅遊」、「賽事+旅遊」等融合業態發展;盤活空置場館場地資源,增加體育消費場所,及鼓勵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發展「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發展「互聯網+」醫療服務、數字教育等新模式;以及創新服務消費場景、加強服務消費品牌培育、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等。這些服務消費新政新措都同時適用香港。香港近來積極推動「盛事經濟」和「無處不旅遊」,某程度均為服務消費。其他方面,其實亦應循供給側着力,要增量提質,還要盡量降低成本、拆牆鬆綁,包括解決土地及場地供應問題,比如可調整或改劃樓面空間,優先給或給優惠養老託育服務之類,這不單有利鼓勵消費,還有助應對老齡化與少子化問題。

    識變、應變、求變,要求與時並進,從思維到政策皆須突破框框。從北上消費到海外消費均反映市民購買力強勁。做好香港新消費的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本地各項消費大有可為。(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