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議政】新CEPA為港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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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議政】新CEPA為港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

2024-10-15
来源:香港商報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 周厚立

 香港與內地簽署CEPA服務貿易協議二,放寬多個服務貿易業進入內地的要求,標誌着兩地經貿合作尤其是服務貿易合作邁上新台階,為香港發展進一步提供了新機遇,新協議體現了中央對香港一貫的關心支持,加強香港與內地的互聯互通,為香港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

 時隔近5年,CEPA服務貿易協議部分再有修訂,多個領域降低准入門檻,且豁免須在港經營3年要求,更有利特區善用優勢,加快與大灣區融合,發揮為國家「引進來、走出去」的跳板角色。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是香港經濟的必然之路,也是特區未來發展新路向、新空間、新動力的關鍵所在。香港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發揮好在國際國內雙循環中的樞紐作用,使香港在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中再上層樓。

 在幾乎包羅萬有的CEPA之下,粵港澳近年不斷進一步拆牆鬆綁。CEPA由2003年到現在的20多年期間,在各項措施的推動下,香港在進入內地的關稅節省達190多億元,專業界別都很希望可以通過CEPA,以大灣區作為第一個進入的據點,開拓業務。

 本港具優勢的服務如建築工程、檢測和認證、電訊、電視、電影、金融及旅遊服務,可北上從事的業務範疇、持股比例及審批要求等皆獲放寬,部分安排在大灣區先行先試,旨在支持香港服務業發展及深化香港和內地的經貿合作,利用國家深化改革、推進現代化的機遇,支持香港在國家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港資港法」:在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可選擇使用香港或澳門法律為合同適用法。「港資港仲裁」:在大灣區珠三角九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可選擇香港或澳門為仲裁地。好處可充分發揮香港在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方面的獨特優勢,推動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惠及港資企業,有利於兩地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協同發展,並助力內地企業以香港作為跳板「走出去」,以及將境外投資者以香港作為視窗「引進來」。

 新增「本地規制」的承諾,確保服務貿易規則的透明度、可預測性和效率,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企業於市場提供服務時,在大部分服務領域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香港從事實質性經營三年的年期規定,不單能讓香港的初創企業更早享受CEPA的優惠待遇,更可以吸引世界各地企業和人才立足香港開拓內地市場,增加本地就業、推動香港經濟發展。

 眼下,香港經濟處於轉型期,面對挑戰時要「識變、應變、懂變」,發展香港善拼敢贏的精神,善用新協議帶來的機會,發揮「引進來、走出去」的超級聯繫人及超級增值人角色,全力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新協議有如及時雨,令各界備感鼓舞。事實再次說明,國家是香港最堅定靠山,「一國兩制」是香港最大優勢。中央一系列措施為香港發揮自身優勢提供了巨大空間和機會。

[责任编辑:王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