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綜合年收入10萬元以下不繳個稅 人數佔比超七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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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綜合年收入10萬元以下不繳個稅 人數佔比超七成

2024-10-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近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自2018年我國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新稅制以來,個人所得稅有效發揮了調高惠低作用。稅收數據顯示,在納稅人申報個人所得稅中,個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基本無需繳納個稅,無需繳納個稅人員佔比超過七成。

個人所得稅申報數據可以客觀真實地反映個稅的稅款構成情況。稅務總局近年來的個稅申報數據顯示,我國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人員中,年收入1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者約佔申報人數的1%,但這部分人申報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五成以上,申報收入位居全國前10%的個人繳納的個稅佔全部個稅的九成以上。

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李平介紹,個人收入位居我國前百分之一和前百分之十的人群繳稅佔比較高,符合稅法基本原則中「稅收負擔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則,也與世界上主要國家收入居前人群繳納個稅比例均佔大頭相一致。「這說明個人所得稅的『調高』作用還是較為明顯的,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與此同時,個人所得稅的『惠低』作用也得到充分發揮。以綜合所得繳納個稅情況看,低收入群體在享受稅改紅利後基本無需繳稅或只需繳納少量稅收,個人所得稅款大部分是由中高收入群體貢獻的,充分體現了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中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者不繳稅』的基本取向。」李平告訴記者。

為何低收入群體基本無需繳納個稅呢?李平解釋,2018年,我國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七次修訂,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這個標準相對於人均國民收入而言,在國際上已處於較高水平,能夠大體覆蓋當前的人均基本消費支出並且還有一定的空間。同時,設立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繼續教育、大病醫療6項專項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2023年又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分別由原來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原來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稅務總局發布的今年6月底結束的2023年度個稅彙算清繳數據顯示,2023年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後,全國約6700萬人享受到了該項政策紅利,減稅規模超過700億元,人均減稅超1000元。其中,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和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減稅分別約360億元、290億元和50億元,給「上有老下有小」的納稅人及時送上了政策紅利。

「這些扣除覆蓋面廣、額度高,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稅收負擔。稅收數據顯示,納稅人人均享受兩項專扣。」李平舉例說,對於「上有老、下有小」的納稅人,若他有一個小孩,與妻子分攤享受子女教育專扣,即可扣除1000元/月;若他有一兄弟並與其分攤享受贍養老人專扣,即可再扣除1500元/月,兩者合計將扣除2500元/月,也就是3萬元/年。如果納稅人有兩孩,或是獨生子女的,那扣除金額更高。加上6萬元/年的基本減除費用,再扣除「三險一金」(按年工資收入10萬元計算,理論上可扣除1.5萬元左右)等,個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基本無需繳納個稅。

稅收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取得綜合所得的人員中,無需繳納個稅的人員佔比超過七成,在剩餘不到三成的實際繳稅人員中,60%以上僅適用3%的最低檔稅率,繳稅金額較少。

李平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將配合相關部門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更好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作用,更好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促進共同富裕。(記者 林彬彬)

[责任编辑:吕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