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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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2024-11-28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證券代碼:000488 200488  證券簡稱:晨鳴紙業晨鳴B

   公告編號:2024-07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已於2024年10月31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香港商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2024年10月30日披露於香港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com.hk)。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二、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11月28日14:00

 (2)網絡投票時間:

 採用交易系統投票的時間: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採用互聯網投票的時間:2024年11月28日9:15—15: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山東省壽光市農聖東街2199號公司研發中心會議室

 3、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會議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現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胡長青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的總體情況:

 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934,556,200股(公司已回購的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個解除限售期未解鎖的22,257,000股A股限制性股份,不計入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實際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代理人)共1,157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553,043,896股,佔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18.8459%。其中,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境內上市股份股東(代理人)共1,149人,代表股份66,342,988股,佔公司在本次會議有表決權總股份的2.2608%。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3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392,010,888股,佔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13.3584%。

 (2)通過網絡系統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12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為161,033,008股,佔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5.4875%。

 概沒有賦予持有人權利可出席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但只可於會上表決反對決議案的公司股份。

 其中:

 1、境內上市內資股(A股)股東出席情況:

 A股股東(代理人)1,111人,代表股份489,193,064股,佔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A股股份總數的28.7783%。

 2、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股東出席情況:

 B股股東(代理人)45人,代表股份39,073,527股,佔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B股股份總數的5.5315%。

 3、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東出席情況:

 H股股東(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4,777,305股,佔公司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並於會議上有表決權的H股股份總數的4.6900%。

 公司董事、部分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見證律師、核數師通過現場或視頻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下述一項普通決議案(該議案已經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詳細表決情況請見本公告後所附《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表決結果統計表》,內容如下:

 普通決議案一項

 1、關於為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根據《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公司委任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次會議點票的監察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中倫(青島)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崔康、姜偉

 3、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青島)律師事務所關於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山東晨鳴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表決結果統計表

 序號 審議事項 股份類別 有表決權股份數 贊成 反對 棄權

 股數 佔該議案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股數 佔該議案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股數 佔該議案有表決權股東所持股份比例

 一 普通決議案一項

 1.00 關於為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總計:  553,043,896  541,623,414  97.9350%  9,081,505  1.6421% 2,338,977  0.4229%

 其中:中小投資者(A股、B股)  66,342,988   56,684,155  85.4411%  8,675,883  13.0773%  982,950  1.4816%

 境內上市內資股(A股)  489,193,064  481,650,356  98.4581%  5,203,731  1.0637% 2,338,977  0.4781%

 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  39,073,527   35,601,375  91.1138%  3,472,152  8.8862%  -  0.0000%

 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  24,777,305   24,371,683  98.3629%  405,622  1.6371%  -  0.0000%

 註:上述議案1.00涉及的關聯股東未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责任编辑:程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