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房地產!12月1日起新政開始實施-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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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房地產!12月1日起新政開始實施

2024-12-01
来源:中國政府網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系列稅收政策1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降低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的公告》,均自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

契稅方面,將現行享受1%低稅率優惠的面積標準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並明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可以與其他地區統一適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稅優惠政策;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住房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二套住房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增值稅方面,在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限降低0.5個百分點。調整後,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5%,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1%,西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下限為0.5%(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上海、北京、深圳、廣州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宣布北京市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廣州:11月22日,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息,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廣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