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中國與香港房託基金協會(HKREITA)今日(12日)聯合發表《釋放增長潛力—香港房託基金市場展望》專題研究報告,提出多項建議推動香港房託基金(REIT)發展,當中提倡取消兩年物業禁售的限制,以及將物業注入房託的印花稅統一放寬至0.2%,甚至豁免。
德勤中國房地產行業主管合夥人羅遠江指出,現時本港上市房託只有11家,落後於其他市場,希望透過引入靈活的監管法規及稅務架構,包括引入房託公司架構、豁免物業買賣印花稅等,藉以釋放房託市場的潛力。
報告指,與實施稅務穿透(Tax transparency)措施的市場相比,香港並非在基金單位持有人層面徵稅,而是在房託層面徵稅,故香港房託需就直接持有的物業繳交15%物業稅,或透過特殊目的公司(SPV)擁有物業的租金收入,繳交16.5%利得稅,變相影響房託發起人的興趣及投資者回報。
香港房託基金協會榮譽創會會長、越秀房託資產管理(405)主席及行政總裁林德良指出,香港房託物業轉讓的印花稅高達4.25%,可能超過一個房託的年度收入,窒礙物業擁有者將資產注入房託,建議豁免房託繳納印花稅,或將直接轉讓物業稅率降至0.2%,與以通過SPV進行交易的稅率一致。
對於如何促進房託來港上市,香港房託基金協會榮譽創會會長、順豐房託資產管理 (2191)行政總裁翟廸強認為,企業在資產重組時需支付大額印花稅作為前期成本,對有意以房託方式上市的企業卻步,因此建議延遲至成功上市後,才收取直接注資物業的印花稅,相信此舉可吸引更多房託上市。
羅遠江補充,不少客戶都認為,尚未知能否在資產重組後變身房託架構,便先要繳付大筆稅務,令不少企業都紛紛打退堂鼓。
現時香港房託需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持有物業至少兩年。領展 (823)行政總裁王國龍建議,放寬房託持有物業兩年的規則,例如買貨買錯了,或市場出現變化,甚至房託策略改了,均可讓房託能迅速回應市場變化,並優化投資組合的管理。
投資限制上,現行香港房託的借貸上限為資產總值的50%,而房託的物業發展項目僅限於資產總值的10%,不過經基金單位持有人同意可提高至25%。香港房託基金協會董事、春泉產業信託(1426)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梁國豪建議靈活設定借貸比率限制,以及毋須基金單位持有人同意下,可投資物業發展項目上限提高至25%,使香港房託能更有效把握發展機遇。
王國龍認為,放寬不代表房託會亂做,冀風險管埋措施不要收得那麼緊,藉以提高借貸限額的靈活性,有助釋放香港房託的增長潛力。
香港房託市場的交投偏低,並集中於一、兩隻大型房託上。報告提及將REIT納入滬深港通,梁國豪指出,將房託納入互聯互通,是提高房託市場流動性及交投的方法之一,情況就像6隻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納入滬深港通後,交投顯著增長。(記者 林德芬)
圖說﹕(左至右)德勤中國房地產行業主管合夥人羅遠江、香港房託基金協會榮譽創會會長林德良、香港房託基金協會榮譽創會會長及主席王國龍、香港房託基金協會榮譽創會會長翟廸強、香港房託基金協會董事梁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