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今日(6日)開會,同意保留兩個有時限的首長級編外職位,分別為副消防總長及入境處助理處長,月薪由16.8萬至21.2萬。
其中副消防總長將負責制定、推行並督導落實各項涉及樓宇消防安全政策。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指,去年4月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警,令社會更加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政府巡查超過1.1萬幢目標老舊樓宇,10.5萬幢樓宇被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沒有進展而又沒有合理辯解的個案有約2000宗。他說,巡查工作仍要繼續,目前當局有480個消防承辦商,有關副消防總長職位,會負責考慮如何整合社會資源,加快巡查進度。
至於入境處助理處長,會督導處理免遣返聲請工作。卓孝業指,政府去年用10.95億元,處理免遣返聲請滯留在港個案,入境處去年把2219名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遣送離港,超出每年遣送不少於1320人的績效指標。截至去年底,約1.5萬名聲請人基於不同理由仍身在香港,當中不少個案正處於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