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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分別藏1.14萬及8600支未完稅香煙且未申報 2男分別判囚4月及3月並罰款

2025-02-11
来源:香港商報網

    2名入境男旅客因處理和管有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4個月,以及監禁3個月和罰款。

    海關人員昨日(1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2名分別29歲和26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11400支和86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分別約4.7萬元和約3.5萬元,應課稅值分別約3.8萬元和約2.8萬元。該2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圖:政府新聞處)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