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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打擊醉駕 拘捕4名男子

2025-03-03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昨日(2日)展開打擊「酒後駕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相關違例駕駛事項行動,拘捕4名司機及向1名司機發出口頭警告。

昨日(2日)人員在𠄘啟道截查兩輛形跡可疑私家車,拘捕兩名分別為姓王(40歲)及姓歐(27歲)司機,他們均涉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另在太子道東發現一輛私家車搖擺不定,懷疑司機酒後駕駛,該名姓賴(39歲)司機涉嫌「酒後駕駛」被捕。3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特遣隊人員今日(3日)凌晨約2時在彩虹道巡邏,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行車期間多次違反交通規例,遂尾隨該可疑車輛,最終在黃大仙竹園南邨將其截停。人員在車內檢獲約10克可卡因、一枝太空油煙槍及54粒第一部危險藥物。經初步調查後發現姓梁(54歲)司機為被通緝人士,他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刑事毀壞」、「擅自取用交通工具」及「危險駕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並會繼續進行打擊毒品行動。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而「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酒後駕駛則可能會被判處監禁和停牌。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保障市民安全,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