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3月3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楊發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發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公開簡歷顯示,楊發森,男,漢族,1971年2月生,甘肅古浪人,1990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區委黨校大學學歷。
楊發森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市委常委、副市長,阿克蘇市委副書記,拜城縣委書記,阿克蘇地委委員、庫車縣委書記、和田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
2018年,楊發森任和田地委書記,2021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並繼續兼任和田地委書記,2021年10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
2023年5月調任青海。2024年10月14日消息,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發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