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早前針對60間本地機構應用人工智能(AI)的情況展開循規審查,未有發現違規情況。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12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當中有八成機構在日常營運中有使用人工智能,較去年同類審查上升5%,當中近九成使用人工智能已超過一年。
公署調查發現,全部機構在透過人工智能收集或使用個人資料前,已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符合私隱條例規定。機構亦不會永久保留資料,而保留及處理資料時,有採取相應的保安措施,包括人工智能安全警報及「紅隊演練」,偵測系統被入侵等安全風險。
鍾麗玲提醒機構,在未取得顧客同意前,不能任意改變收集資料的目的及相關資料的用途,亦要仔細計劃人工智能使用策略及內部指引,避免員工向人工智能提供機密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