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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清洗552萬元黑錢罪成 被告加刑判囚48個月

2025-05-30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就一宗區域法院洗黑錢案裁決作簡報,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陳韋晴督察今日(30日)表示,在2023年11月警方接獲多宗報案,6名受害人墮入網上求職騙案,騙徒向受害人聲稱招聘刷單員,只需將指定貨品加入平台購物車以截圖作實,並將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戶口,就可以賺取佣金。受害人可先透過小額任務獲取微小利潤,之後被騙徒引誘投入更大注碼,但其後以不同理由要求受害人繼續轉賬,最終受害人無法取回金錢揭發受騙。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拘捕一名49歲內地男子,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男子,他涉嫌以兩個銀行戶口分別清洗約490萬元及62萬元犯罪得益。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三分之一刑期,被告被判處監禁4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高級督察表示,市民如租借賣銀行戶口給他人使用,而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則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有見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越趨嚴重,警方就涉及傀儡戶口的適合案件,會與律政司商討及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就今日案件為例,被告因將戶口給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10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110名人士因租借賣戶口在法庭就洗黑錢罪行定罪時被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3至18個月。

警方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作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適當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記者區天海)

頂圖:邊界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陳韋晴督察(左)、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高級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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