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懷疑捲入內幕交易案,今年2月被香港證監會票控內幕交易罪。案件今日(5日)於東區法院再提訊,黃栢鳴透過法律代表表示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再提訊,暫預留11月24日至12月12日進行審訊,屆時黃栢鳴預料會正式答辯。
今日代表黃栢鳴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透露,被告將會不認罪,據他了解,控方會另聘資深大律師處理。兩人曾經溝通,考慮到他們的檔期、案件複雜性,辯方亦會提交專家報告,預計審期需時15日,建議法庭排期在11月24日至12月12日進行審訊。
控方指,審訊期間會傳召13名證人,包括1名專家證人及4名證監會人員。由於辯方尚未決定會否就被告口供,及相關WhatsApp通訊記錄的呈堂性提出爭議,裁判官暫時預留11月24日至12月12日進行審訊,押後至8月25日再提訊,待辯方作出決定後,再確認審期。被告續准保釋。
黃栢鳴被控一項內幕交易罪,指他就天馬影視(現稱傳遞娛樂)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控罪指黃栢鳴大約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而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