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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拘捕起訴黃之鋒 涉串謀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及洗黑錢

2025-06-06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6日)在赤柱拘捕一名28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據本地傳媒報道稱,被捕人士為已解散亂港組織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他暫時毋須答辯,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黃之鋒沒有保釋申請。

    正就「35+串謀顛覆案」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局制定和執行法、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35+顛覆政權案」45名被告去年11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4年2個月至10年,其中黃之鋒被判囚56個月。(中通社資料圖)

[责任编辑: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