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今日(11日)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員在屯門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輛私家車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兩名男司機(39及56歲)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輛私家車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張展鴻高級督察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記者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