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廣東法院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涵蓋資本市場、低空經濟、公司治理、房屋保險、資金融通等方面,體現了廣東法院充分發揮商事金融審判職能,平等保護商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和交易秩序,防控金融風險和維護社會穩定,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司法實踐和擔當。
此次共發布10個案例。其中,在中某澤公司與某機電公司、丁某合同糾紛案中,法院明確提出上市公司協議收購中表決權委託不適用任意解除權規定,維護了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和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有助於規範金融交易秩序。在某保險公司訴某房地產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中,正確把握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具有利他性的本質特徵和制度價值,平衡了開發商、購房者、保險公司等各方利益,對保障建築物質量安全和解決業主維權難題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廣東法院立足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深化商事金融審判機制改革,先後印發《關於為金融高質量發展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關於為企業提供涉訴信息說明服務的工作指引》,發揮金融「活水」作用,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推動全省法院建立示範判決機制,引導群體性金融糾紛多元化解,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與省級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協同,強化金融借貸糾紛調解工作。2024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審結商事金融一審案件164.84萬件。近兩年來,向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和行業組織等發送司法建議325件,採納率近九成,依法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記者 盧偉 通訊員 全小晴 趙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