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在本月7至10日展開代號「朝陽」執法行動,銳意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即俗稱的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或者電動單輪,合共拘捕81名男女,扣留81部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張展鴻高級督察今日(11日)表示,在一連4日的行動中,警方在新界北各區包括大埔、粉嶺、上水、屯門、青山、元朗、天水圍及落馬洲,合共拘捕81人,包括61名本地男子,19名本地女子及1名外籍男子,年齡介乎20至79歲,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駕駛時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在行人路上駕駛電單車」。
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8月中向警方報到。行動中扣查81部電動可移動工具,包括73部電動單車、8部電動滑板車。此外,人員亦向市民派發相關的宣傳單張,教育切勿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記者區天海)
頂圖圖説: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張展鴻高級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