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星期五(18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監獄(修訂)規則》(《修訂規則》),並於當日即時生效。
讓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包括維護國家安全、防止罪行發生、令在囚人士改過自新、保障任何個人的人身安全,或維持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懲教署並可基於上述五個原因,以及在取得裁判官發出的手令後,拒絕特定的法律代表向在囚人士作出法律探訪;廢除現時候審在囚人士可食用「私飯」和穿着私人衣服的制度。
保安局發言人今日(16日)表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香港特區有憲制責任持續穩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達到持續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監獄規則》已經實施多年,有必要檢視《監獄規則》是否切合維護國家安全和現今懲教院所管理的需要。
發言人指,經審視過往羈管被定罪和候審在囚人士的相關執法經驗,懲教院所未來可能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和保安威脅,其他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和新加坡等的相關法律和實踐經驗,當局建議完善現時的《監獄規則》,以確保能夠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持續鞏固懲教人員執行職務的法律基礎,維持監獄的保安、秩序及紀律,並促使在囚人士改過自新和保障其合法權益。當局亦提出其他的修訂建議,強化懲教署執法效能。同時亦一併檢視及修訂一些條文,令《監獄規則》更合時宜及更配合懲教院所管理的需求。
發言人說:「現今地緣政治複雜,國家安全風險隱患仍然存在,我們有必要盡快修訂《監獄規則》,及早防範化解相關風險,『早一日,得一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修訂規則》將於7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以期進一步築牢維護國家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