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17歲兒子在蘇屋邨石竹樓住所內懷疑暈倒。人員接報到場調查,昏迷男子送往明愛醫院救治,其後被證實死亡。
人員在其單位內檢獲一支連接着懷疑含有液態依托咪酯煙彈的電子煙槍,以及小量其他懷疑毒品,懷疑與案件有關;警方將安排驗屍,死因有待確定;案件暫列作「送院時死亡」,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
警方重申,依托咪酯已被列為受管制危險藥物,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7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