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日(7月31日)拘捕一名43歲男子,涉嫌幹犯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及刑事恐嚇。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警司周學賢今午交代案情時表示,今年6月,警方收到多家傳媒機構報案,指有涉及恐嚇成分的信件被郵寄到辦公室。信件內容涉及警告相關傳媒機構按指示刊登一篇報道,否則將縱火燒毀相關傳媒辦公室。報道內容涉及一個網站,該網站聲稱以優惠價格發售紀念品,以籌集資金,用作支援一些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潛逃海外並被警方通緝的逃犯;該網站亦支持一些向外國政府要求制裁本地官員或法官的活動。

警方國安處警司周學賢。
周學賢指,由於有關恐嚇信件及網站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國安處其後接手調查案件。在調查期間,發現該網站是利用一家海外網站建設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而建立。警方國安處人員根據網站內容進行調查後,鎖定涉嫌製作該網站的人士。
7月31日,警方國安處在粉嶺拘捕疑犯,被捕人是一名43歲謝姓本地男子。在搜查其住所期間,在他的電腦內發現製作涉案網站的一些圖片及文字檔案;同時亦發現一個詳細列出本地傳媒機構名稱及辦公室地址的檔案,當中包括向警方報案的傳媒機構。疑犯目前仍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保持警覺。如發現任何網站內容可能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可透過國安處的舉報熱線向警方舉報。
警方強調,出於煽動意圖而發表煽動文字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最高7年監禁。另外,刑事恐嚇亦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最高5年監禁。(記者 區天海)

疑犯帶署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