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35+串謀顛覆」案,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囚56個月並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早前在赤柱監獄中被捕,被指於2020年7月至11月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午(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5日進行交付程序,案件將會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被告沒有保釋申請。
被告黃之鋒,28歲,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中通社資料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