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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財務公司職員騙財 警籲核實收數公司資料

2025-08-31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近日發現有騙徒隨機致電或非法取得個人資料後致電受害人,訛稱是財務公司職員,聲稱受害人欠債未還,要求轉帳欠款至指定帳號。當受害人誤信騙徒而轉帳,對方會繼續用「手續費」等藉口,以及恐嚇手段要求再交出金錢。

警方指騙徒通常從非法手段取得受害人資料,來電時能講出受害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等個人資料,甚至債務的細節,包括所欠財務公司、每月還款額等。若受害人要求透露欠債詳情,騙徒便會藉口「保密理由」,拒絕說出財務公司名稱、公司地址及欠債原因。

貸款機構可僱用收數公司追討欠款。根據《銀行營運守則》,貸款機構必需就聘用收數公司追討欠款,預先向欠債人發出書面通知。通知的內容必需包括有關拖欠款額、拖欠時間、貸款機構可加收的追債費用、貸款機構債務追討部門的聯絡方式等詳細資料。貸款機構亦需通知欠債人,如收數公司試圖採取非法的追討手段應如何處理。

欠債人面對債主臨門,應了解可行使的權利。收數公司的營運需符合香港金融管理局頒布的《銀行營運守則》指引。在委託收數公司之時,證監會的持牌法團及放債人需分別遵守證監會頒布的追討債務指引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有限公司頒布的放債營運守則 。

收數公司不得試圖向債務人或擔保人以外的任何人士追討欠債,亦不得使用意圖侮辱或騷擾債務人、其家庭成員或任何其他人士的手法來追討欠債。收數公司亦不得使用暴力或任何形式的人身恐嚇。

警方呼籲,如收數公司與市民聯絡,可要求確認欠債額及債權人。如果資料不正確,可向收數人表示需要核實資料,並隨即聯絡貸款機構。

如欠債人士發現收數公司使用的手法並不符合《銀行營運守則》的規定,可向有關的認可機構提出投訴。如不滿意認可機構對投訴的處理方式,可向香港金融管理局投訴處理中心求助。如欲投訴持牌放債人,可聯絡持牌放債人公會。

警方呼籲,即使發送訊息的陌生人能說出個人資料,並不代表他屬於真實的財務公司,因騙徒可以通過非法手段取得市民的個人資料;如遇到有人自稱貸款機構職員,以各種理由指示交出個人資料及財產,市民應該主動查證及再三核實對方身份;如有懷疑可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記者區天海)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