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北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昨日(2日)在八鄉錦上路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人員在私家車內檢獲237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約33.7克懷疑可卡因、約12克懷疑氯胺酮及約17克懷疑大麻。
經初步調查,檢獲的毒品市值約10.6萬元,拘捕一名姓何(21歲)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販運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