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恩邨一對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搬離單位。他們上訴後,署方恩恤讓二人暫居單位,但就再度發信提及收回單位,母子今年分別墮樓死亡。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9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但房委會職員發出「遷出通知書」後,已「人性化」處理個案,包括即時轉介個案至社會福利署,由社工提供支援,同時暫緩搬遷期限至母子成功找到適合單位,以及協助申請中轉屋,亦得到對方同意。
何永賢指出,社會一直很支持打擊濫用公屋,並要求當局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因為公屋屬於非常珍貴的資源,需要善用,亦有很多人正在輪候。她指,但房委會同事在處理這個個案時,有作出「人性化」處理。而母子在上訴期間,有將青山醫院所發出的證明書提交至上訴委員會,委員會考慮了整體的原因,是在情理兼備下作出有關決定。
何永賢表示,就這宗個案,由於住戶在2012年申請公屋時,在多次申報中,都無申報他們擁有兩塊價值70多萬元的土地,並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當中確實有一些瞞騙情況,她認為房署在處理今次事件中,已情理兼備,盡量平衡。
何永賢同時表示,回看今次事件,當中有一些細節,特別是對於一些有特殊需要的住戶,要加強認知,在溝通時要再細心一些,而這些個案的住戶情緒可能容易敏感,日後會為房署人員提供更多訓練和執行細節。她又說,現時上訴委員會的委員,超過一半的背景是律師,其餘是社工,教育界的專業人士,日後可能要物色多些有醫學背景的人士,例如醫生加入,令上訴委員會加多一些醫學角度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