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一宗海路走私案,上月截獲一艘前往韓國的遠洋船,鎖定兩個報稱載有液晶顯示屏及電子配件的貨櫃。關員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影像有異,其後搜出受管制鯊魚皮、電子產品、高階電子零件、烈酒及醫療儀器等貨物,市值約1.4億元。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阮嘉賀今日(10日)表示,上月26日對兩個目標貨櫃進行X光檢查時,發現影像可疑。人員從影像判斷貨櫃內有玻璃瓶,其餘貨物雜亂,懷疑藏有走私貨物,其後發現相關貨物為受管制的鯊魚皮及烈酒。

經初步點算,檢獲超過70板未列艙單貨物,包括懷疑受管制的鯊魚皮、電子產品、高階電子零件、烈酒及醫療儀器等,估計市值超過1.4億元。其後經漁護署檢查,證實檢獲的鯊魚皮屬《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列明的瀕危物種。案中未有人能向香港海關出示相關貨物的進出口許可證,海關會循進出口受管制瀕危物種方向深入調查。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表示,相信由於各地對有關產品需求殷切,不法分子採取迂迴路線,企圖先將貨物走私到韓國,再轉運到不同地方。海關會繼續深入調查案件,包括貨物的來源和最終目的地,不排除會有人被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另外,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在未取得所需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記者區天海)
頂圖: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胡雪兒(左)、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阮嘉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