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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 | 消委會收多宗「両變錢」等不良銷售投訴 促藥店殷實經營增消費信心

2025-09-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本港旅遊業在疫後全面復蘇,藥房及藥店再次成為消費熱點,惟消費者委員會近月接獲多宗涉及藥房及藥店的投訴,當中有商戶在銷售過程中仍採取具爭議的手法。消委會提醒藥房及藥店的營運者,若有出售藥材或蔘茸海味等貨物,應清晰標示價格及計價單位,並於交易前主動說明,以減少爭議。若消費者已明確指出心儀品牌及貨品,商戶應該如實提供,並於交易前清楚列明貨品來源及價格。商戶亦有責任確保收據上的交易資料準確無誤,因該等資料是處理消費爭議時的關鍵憑證。消委會敦促零售業界摒棄誤導性銷售手法,殷實經營,提升自律水平,共同維護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鍾志勇點出兩個投訴個案,個案一投訴人原打算在A藥妝店購買潔面產品,惟店員不斷推銷藥材包括奶薊草,並提出「買80送5」的優惠。店員在銷售期間沒有提及計價單位,當時在量秤上顯示重量為0.85,投訴人聲稱見標價為每「両」380元,估算整筆交易金額約為300元,遂同意購買。店員在未有清楚說明計價單位及總價的情況下,便已將藥材研磨成粉,然後要求投訴人支付30400元。由於金額遠超預期,投訴人即場提出疑問,店員始解釋計價單位為「錢」,每錢380元,購買80錢送5錢,折合共30400元。投訴人不滿店員未有事前說明就安排磨粉,惟由於當時有三名子女同行,唯有息事寧人先行付款。店員起初拒絕提供收據,惟投訴人堅持下店員才作罷。投訴人其後認為手法有誤導成分,遂向香港海關投訴,並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款。

A藥妝店回覆消委會指標價牌已列明計價單位是「錢」,惟A藥妝店和投訴人均未能提供標價牌的照片。經消委會多番調停,A藥妝店最終同意全額退款退貨,事件得以解決。

另一個案投訴人為內地遊客,於C藥妝店購買1盒6瓶裝藿香正氣水及其他藥品,結帳時共付款305元。離港後檢查收據時,發現列出的藿香正氣水為1盒12瓶裝,售價為170元,惟實際收到的貨品盒上則標示為6瓶裝。投訴人遂聯絡商戶反映。C藥妝店稱收據上的瓶裝數量出錯乃因收銀系統記錄有誤所致,並強調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的售價確實為170元,拒絕退款。投訴人其後參考其他店舖的售價,發現同款6瓶裝普遍為40元至50元,認為C藥妝店錯誤收取了12瓶裝的價錢,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回多收款項。

C藥妝店回覆表示,該品牌並無12瓶裝版本,而店內6瓶裝版本的售價確為170元,惟因其收銀系統問題,單據錯誤顯示為12瓶裝。C藥妝店建議投訴人帶同收據親臨店舖,會額外提供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惟投訴人表示暫無計劃再次訪港,故要求退回一半貨款。經消委會再次調停後,C藥妝店同意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貨款,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鍾志勇稱,如有心儀品牌或貨品,應清晰告知商戶,並可參考該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仔細比對貨品真偽,確認無誤後才付款交易;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時,應先向商戶確認計價單位及價格,並了解秤重時所採用的單位,秤重後再核實貨品總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要求暫停交易,待釐清並確認無誤後,才同意商戶將貨品切片或磨粉等。

頂圖:圖為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鍾志勇。蔡啟文攝

[责任编辑:郑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