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及消防界別顧問小組聯署,重申對根據《消防條例》(第95章)第25條所提出的擬議決議案的明確支持。該決議案旨在制定《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並推行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
他們表示,在保障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實施,是香港消防安全規管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透過建立一套完善的專業註冊及監管機制,為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在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制定發牌程序所需的消防安全要求以及檢查和測試消防裝置及設備和通風系統時,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及專業基礎,並有效配合現時由消防處提供的服務。
他們指,多年來,從事消防工程的專業人士一直在維持和提升本港消防安全標準方面擔當着重要角色,而消防安全亦是社會不可妥協的重要基石。消防工程是一門高度專業且複雜的學科,尤其在採用以性能化消防安全設計(Performance-based Design)處理未能以訂明的消防設計(Prescriptive Code Design)應對的項目時,對專業知識和判斷的要求更為嚴格。在這些情況下,消防工程師必須運用深入的工程知識及專業判斷,於設計、分析及評估建築物的消防安全規定時作出適切決策。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職責遠不止於遵循訂明的守則,更須具備如消防科學(例如流體力學和工程微積分)、火災時人類行為學、消防系統(例如消防裝置及設備和通風系統)等範疇的專業知識,從而作出合理的專業判斷,並為各類的消防安全設計上面對的挑戰提供科學化的解決方案。這種專業能力在發牌過程中尤其重要,因為全面的風險評估及有效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對保障生命及財產安全至關重要。
他們認同並支持政府提出的註冊消防工程師學歷及經驗的規管機制。該機制嚴謹且經過深思熟慮,能確保所有獲註冊的消防工程師具備履行相關專業職責所需的資歷、知識及專業能力。他們亦留意到,消防處自 2007 年首次諮詢以來,已就有關要求進行了廣泛諮詢及審慎評估。值得一提的是,現時建議的規管框架設有靈活機制,容許個別評核申請人的能力(即具備不少於十五年相關工作經驗的資深從業員,或持有由消防處處長認可的同等或更高學歷的申請人),從而兼容不同學術背景,同時維持高水平的專業標準。這種平衡的機制不僅保障了專業的完整性,亦確保只有具備適當資歷及經驗的人士,方可在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下肩負保障公眾安全的重任。
他們再次重申對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的堅定支持,並已於附件(只備英文本)致立法會的信函中表達相關立場。他們深信,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將進一步提升業界的專業能力,最重要的是,使業界能持續為保障香港市民的公眾安全作出貢獻。他們將繼續與政府及各持份者緊密合作,確保該計劃能夠早日順利推行及有效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