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水警總區刑事部及水警西分區特遣隊人員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昨日(17日)下午在大嶼山北東涌道一帶展開打擊非法加油站及武器庫行動,拘捕4名男子,檢獲3800公升未完稅汽油、一批攻擊性武器及小量懷疑毒品。
被捕4名男子年齡介乎28至39歲,分別涉嫌「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危險藥物」及「違反逗留條件」,部分被捕人士有黑社會背景。
水警總區重案組第2隊高級督察林凱婷(圖)今日(18日)表示,行動中搗破一個非法加油站及一個懷疑武器倉庫,檢獲3800公升未完稅汽油,市值約10萬元,應課稅值2.3萬元。人員同時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包括7把開山刀、4枝金屬重力棍、60枝金屬彈簧棍及檢獲小量懷疑毒品。調查顯示,有不法分子透過不同途徑走私未完稅汽油,再以低於市價出售以獲取利潤。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水警總區重案組第3隊跟進。
警方重申,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違禁武器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228章《簡易治罪條例》及香港法例217章《武器條例》,一經定罪,可被分別判監禁2年及3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134章《危險藥物條例》,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根據香港法例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無論處理或管有違法電油,一經定罪,可被監禁2年及罰款100萬元,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