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附篇提到,政府將完善教師註冊機制,研究修訂《教育條例》,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和定期更新要求,以確保所有任教香港學校的教師均為適合及適當人選。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1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引入教師執業證書制度絕非為難教師,而是期望教師能達到一定專業水平。他舉例說,如有教師教了一年書後,相隔超過10年未再任教,突然重返校園教學,是否與教育發展脫節、是否需要再進修,這些都是政府所關注的。執業證書是為了保持教師的專業水平,與教師註冊無直接關係。例如,人工智能(AI)等新興技術在教師註冊時尚未普及,教師是否需要更新相關知識,正是此制度所要考慮的。
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政府早前已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該指引針對教師註冊資格,若教師違反指引,最嚴重可被取消註冊。現時計劃引入的教師執業證書,主要是希望教師能夠與時俱進,取得執業證書後必須持續實踐並符合相關要求,同時也需注意教師的專業操守,例如是否曾違反指引、是否未申報刑事罪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