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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搗破遠洋船走私案 檢值1.7億元走私貨物

2025-10-09
来源:香港商報網

 海關在上月偵破兩宗利用遠洋船走私案,在4個貨櫃報稱載有電腦零件及精煉鉛金屬中,檢獲市值1.7億元走私貨物,包括多款電子產品、手表、玩具、銀塊及汽車零件。相信若成功運到目標地區,可逃避稅款4000萬元,現正追查貨物相關付貨和收貨公司,不排除稍後有人被捕。

 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劉芷欣今日(9日)表示,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上月鎖定4個40呎海運貨櫃。其中兩個貨櫃前往印尼,報稱載有電腦零件、手表零件及計數器,另外兩個貨櫃前往馬來西亞,報稱載有精煉鉛金屬。人員對4個貨櫃進行X光檢查,發現影像有異,貨物影像與體積不吻合,顏色深淺不一,反映精煉鉛密度不符,懷疑藏有走私貨物轉交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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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查驗後,於9月18日在出口印尼的兩個貨櫃內,發現內藏正當申報貨物外,另有大批未列艙單貨物混雜其中,包括手提電腦、手表、銀塊、相機、汽車零件、健康食品及玩具,市值超過7000萬元。

 至9月26日,海關查驗出口馬來西亞的兩個貨櫃,發現貨櫃並沒有報稱的精煉鉛,全為未列艙單貨物,包括各類型電腦、手機、汽車電池、集成電路及手提電腦,市值約1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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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黃穎炘表示,兩宗案件中檢獲的貨物偷運至印尼和馬來西亞,均需徵收關稅。走私分子為逃避關稅鋌而走險,估計若成功偷運可逃避稅款約4000萬元。海關目前針對案中的付貨公司、收貨公司、貨物的來源地及出口地作調查,不排除會有涉案人士被捕。

 海關重申,會繼續透過情報主導和風險評估,全方位打擊各類走私活動。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圖說: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調查主任黃穎炘(左)、海關港口及海域科貨櫃貨物檢查組督察劉芷欣(右)。

[责任编辑:王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