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冼漢廸近日接受灣區教育智庫,分享有關香港創科的建議。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深入實踐『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冼漢廸認為,香港在國家「人工智能+」行動中,需對內鏈接大灣區乃至全國的世界級製造與海量場景,對外鏈接全球技術、資本和標準,同時發揮自身基礎科研優勢,在前沿領域探索方面發揮引領作用。
他提到,有一種協同模式潛力巨大,是以人才作橋樑銜接香港科研優勢與灣區製造優勢,即內地學生赴港深造,吸收香港高校科研理念,積累技術研究經驗和資源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進行創業,成了連接香港科研優勢與內地龐大製造體制之「超級聯繫人」,這複合背景使內地學生能更精準地篩選有產業化潛質的技術,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進行創新,讓科研成果與市場需求更緊密地結合,大彊創新就是典型案例。
數字政策辦公室在今年4月公布《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中建議建立4層風險分類系統,根據潛在危害程度制定相應監管措施,實施比例原則的監管方式。冼漢廸表示,《指引》所表達之治理原則注重在保障公眾利益時,促進技術創新與發展,這就是香港探索監管框架的平衡之道。
冼漢廸續指,河套科技園區在人員、資金和數據跨境流動上已越來越通暢,不過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如人員可實施「無感通關」,建立「白名單」+「人臉識別」通關模式,縮短科研人員日常往返時間,物資可建立「綠色通道」,對科研設備、生物樣本等實施「負面清單」以外之物品免審批通關,高風險特殊物品實行「一次審批、多次往返」。
冼漢廸曾向全國兩會提交「加強指導,支持深圳推進河套合作區立法」建議。他解釋,首先要構建高效協同的跨境治理機制,明確決策程序、管理權限與深港兩地政府的協調方式,真正實現深港「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其次是推動關鍵領域規則系統性對接,應從立法層級為稅制、法制、科學研究體制等領域的規則對接提供框架性授權,如在稅制方面將「雙15%」優惠等政策固化為長期性法律制度,並授權深圳根據發展需要,探索與香港更趨同的稅負環境。最後是需對接未來將人文的分線管理措施,與立法形成「合理設計」與「邏輯設計」的和諧互補,共同推動制度創新。
冼漢廸相信,這類立法一旦落地,將為深港合作提供長期穩定的制度框架和法律保障,其成功範式也將為深港、北都乃至大灣區融合提供可參考的協調發展模式。穩定的理論預期、更高水準的制度協調,將極大增強河套合作區企業和人才之信心,使河套真正成為融國家戰略意志、顯著深港合作智慧、面向未來的世界級科研樞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