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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財務總監非法挪用資金50億元 被告罪成判囚7年8個月

2025-10-22
来源:香港商報網

    警方於2019年接獲報案,指一家曾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涉嫌在市場籌集資金後,未將所得款項用於公司營運,公司管理層被懷疑非法挪用資金。經深入調查及資金流向分析後,警方以「洗黑錢」罪拘捕一名44歲男子,該男子為涉案公司的財務總監,涉案金額約50億元。被告其後被裁定罪成,今日(22日)被判處監禁7年8個月。因應控方申請,法庭批出取消資格令,禁止被告在未來12年擔任公司董事職務。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表示,案發在2015年,一間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醫藥公司公開招股,發行可換股債券。在市場上籌集約38億元資金。當時公司聲稱籌集所得的開支會用作營運用途,包括興建新醫院、醫療中心和擴展物流業務。但該公司在2016年底因審計報告異常,因而暫停股份在聯交所買賣交易。至2019年初公司被入稟清盤,同年警方收到約100名投資者報案,指公司帳目異常,可能涉及管理層非法挪用公司資金。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案件,並在稍後時間展開拘捕行動,拘捕包括案中被告。被告案發時擔任該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和公司秘書,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他本人為一名執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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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韓振光表示,自2019年接報後隨即進行深入調查,發現有關上市公司在2015年透過公開招股和發行可換股債券,籌集38億元資金後,未有將資金用於公告及發售文件所聲稱的公司營運用途,並且將資金轉移至多個由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控制的銀行戶口,當中牽涉個人名義、本地公司及海外公司名義開設戶口。調查發現涉及的公司並非有關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亦不是財務會計紀錄中有記載的合法生意夥伴。因此警方相信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欺詐手段透過集資獲得投資者資金,並且非法挪用有關資金。

    韓振光說,警方對被告進行資金流向分析,發現集資所得的38億元資金中,有大部分轉移至兩個可疑戶口,其中一個戶口是被告作為唯一董事及股東的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在香港開立銀行戶口,另一個戶口是被告人名下的香港銀行戶口。經分析後發現於2015至2018年間,被告利用上述兩個由他操控的銀行戶口,清洗高達50億元懷疑犯罪得益。另外,除被告外警方亦致力追犯罪得益的去向。在調查期間,警方就涉案人士約2000萬元財產,包括銀行戶口結餘、股票、保險及物業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等行動,防止相關資產被涉案人士轉移。上市公司清盤人正透過民事程序,嘗試取回部分資產,而剩餘資產警方將會向高等法院提出充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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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韓振光。

    韓成昊指出,案件距離案發已事隔多年,加上案件涉及大量持份者,包括投資者、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清盤人及公司管理層,為了解每一個財務交易和背後是否有合法目的,調查隊人員需要檢視極大量公司文件和財務記錄,並就不同公司賬戶中龐大資金流向進行全面和深入的分析。案件中涉案人士多番利用離岸公司開設銀行賬戶,亦有將資金由香港轉到其他司法管轄區,這類跨國元素大大增加案件複雜性和調查難度,警方需長時間分析和搜證,經抽絲剝繭後最終成功將被告人起訴和定罪。警方感謝香港證監會和香港聯交所在調查期間提供的協助。

    韓成昊續稱,今日法庭提及判刑時就多項因素作考慮,包括金額巨大、跨地域性質、上市公司集資欺詐案件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聲譽的影響;案中有大批受影響投資者,因此有違反信託元素;對比一般洗黑錢案件中的傀儡戶口持有人,今次案中被告在上游罪行方面有着十分積極參與,而且被告人本人受過高等教育,有本地執業會計師的專業背景等。警方尊重法庭對被告作出一個具有阻嚇性判刑。(記者 區天海)


頂圖: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韓成昊(左)、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高級督察韓振光。


[责任编辑:区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