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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政府會密切檢視北都工程需要 盡量為受影響人士提供遷出緩衝時間

2025-11-04
来源:香港商報網

 發展局3日透過「北部都會區」專頁發文表示,當局正全力推進北部都會區的發展,在收回土地進行發展的同時,亦明白妥善照顧受影響人士的必要,指出局方本着「以人為本」的政策方針,優化寮屋住戶的上樓安排及特惠津貼,包括在既有的「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選項外,引入「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當局會密切檢視工程需要,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盡量為受影響人士提供遷出的緩衝時間。

 發展局指,在有關的優化措施落實後,已有更多受影響人士獲安置或補償。以近年的發展項目計,截至今年年中,地政總署已完成審核超過4600個寮屋住戶的安置補償申請,約55%獲得安置或補償,獲安置的住戶當中約65%是經「免經濟安置狀況審查」的安置選項編配安置單位。至於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的個案,原因包括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為現有公屋租戶、不符合最低居住年期規定、於凍結登記後遷入發展範圍、違規構築物等。

 發展局又指,安置補償安排涉及房屋資源及公帑的運用,政府須謹慎運用公帑和公共房屋資源,並在制定安置補償政策及審批申請時作出合理平衡。其中「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安置及「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的居住年期要求,分別為申請者需在緊接「凍結登記」的兩年及七年前起在該處居住,有關要求並非不合理。

 發展局表示,地政總署會盡量彈性地處理安置補償的申請,尤其在住址證明方面,署方接受多種不同類型的證明,包括由政府部門甚或私人機構簽發的證明文件,包括選民登記、入境事務處的人事登記紀錄、政府信件、電費單、水費單、報稅單、銀行月結單、手提電話費單、租約證明文件、工作證、勞資受僱合約、僱主證明書等。署方會因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彈性處理及接受不同的證明文件。而即使住戶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地政總署及其委聘的社區聯絡服務隊亦會與住戶密切溝通,提供適切協助,例如在徵得住戶同意後,轉介有需要個案至社會福利署跟進,包括協助當事人探討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房屋需要。

 發展局提到,當局一直以來透過不同渠道發放資訊及接觸受影響人士,包括懸掛橫幅、派發信件與單張、進行家訪及電話聯絡,好讓住戶及早就遷出及安置補償事宜作出安排。以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及洪水橋/廈村新發展區為例,地政總署約3年前已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其預計遷出限期,其中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當局早於約6年前已容許住戶可自願提早遷出以申請上樓或補償。(圖源:北部都會區fb)

[责任编辑:朱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