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港島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昨日(4日)在旺角亞皆老街83號對開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人員在私家車車廂內檢獲2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煙彈及一個懷疑冰壺,市值約2400元,車上2男3女(31至46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工具可用作吸食毒品用途」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 區天海)
警方港島總區機動部隊人員昨日(4日)在旺角亞皆老街83號對開巡邏期間,發現一輛私家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人員在私家車車廂內檢獲24粒懷疑含有依托咪酯的煙彈及一個懷疑冰壺,市值約2400元,車上2男3女(31至46歲)涉嫌「販運危險藥物」及「管有工具可用作吸食毒品用途」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記者 區天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