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歷來最大宗JPEX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騙案,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聯同刑事部多個單位經兩年來深入調查,先後拘捕80人,凍結約2.28億元資產,於今日(5日)落案向16名人士作出檢控,當中6名屬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涉及洗黑錢等4項控罪;另外2名主腦及1名骨幹成員早前已潛逃海外,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據了解,被控人士包括網紅林作和陳怡。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今日(5日)表示,JPEX案是香港近年涉及受害人數最多、損失金額最龐大騙案,至今警方共接獲超過2700人報案,損失逾港幣16億元。警方高度重視案件,動用刑事部各單位進行深入調查,自2023年9月展開調查至今共拘捕80人,當中包括14人為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16人為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負責人及協助宣傳JPEX平台的網紅,其餘人士懷疑協助清洗黑錢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其中有部分人是舊同學關係或犯罪團夥成員。至今凍結資產約2.28億元,包括銀行戶口結餘、現金、金條、名貴汽車和虛擬資產等。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
警方經深入調查,檢視及分析海量複雜文件及數據,透過多層財富調查,追查資金及虛擬資產流向,與海外執法及監管機構協作,再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今日(5日)及較早前落案向16名人士作出檢控,當中6名屬JPEX犯罪團夥核心成員,分別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 ZRG條中「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 另外7名屬於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相關人士,分別被控「詐騙」、「洗黑錢」及「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另外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則被控「洗黑錢」,將在明日(6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警方已鎖定JPEX犯罪團夥2名在逃的主腦及一名骨幹成員,包括莫浚廷、張駿晴和郭浩麟,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全力緝捕有關人士歸案。

警方透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JPEX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於2020年初成立,之後利用各種廣告、社交媒體、場外交易所及網紅等渠道進行廣泛宣傳,標榜低風險、高回報,吸引大投資者入局。證監會於2023年9月13日發出警告聲明後,JPEX將平台提取加密貨幣的手續費大幅提升,其後大部客戶更加無法提款造成大額損失。調查發現JPEX將客戶的資產轉走並透過大量的加密貨幣錢包進行清洗。部分被捕人士銀行戶口出現大量不明來歷收入,購入名車、持有大量現金和金條。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
警方調查主要分作兩方面,第一是找出案件幕後主腦及各涉案人士角色,第二是追截贓款。孔慶勳強調JPEX案是一宗極為複雜的案件,案件受害人眾多,涉案金額亦相當龐大。案發至今從來沒有公司或個人承認為JPEX的真正營運者,所以警方需要作出大量調查釐清誰是JPEX幕後主腦、核心成員或共犯。在過去兩年,調查人員向大量受害人及證人作出調查及錄取口供,亦分析大量文件,包括公司註冊文件、銀行開戶文件及交易紀錄,亦要對大量的電子設備進行法證檢驗及分析,釐清不同人士的角色及搜集犯罪證據。
此外,案件亦涉大量銀行戶口及加密貨幣賬戶,需花大量時間進行分析,從而調查其運作模式及犯罪得益流向。由於案件有別於傳統金融詐騙,涉及當時新興虛擬貨幣交易市場,和大量加密貨幣轉移,警方聯同多個領域的專家及證監會合作,務求將案件查得水落石出。
今次案件警方首次引用在2023年4月1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53 ZRG條控告部分人士。《條例》指出,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訂立任何虛擬資產的協議,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
警方強調,雖然虛擬貨幣在港並非法定貨幣,但不代表涉及虛擬貨幣的罪行便無法可依。現行刑事罪行如詐騙及洗黑錢等適用於虛擬貨幣。投資者應透過持牌交易平台買賣虛擬資產,亦應注意買賣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對於看似過於優厚的投資機會,在任何時候都必需保持警惕及懷疑態度。(記者 區天海)
頂圖: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左)、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