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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一沙田工廈業主不遵從清拆令 被判罰款近八萬元

2025-11-13
来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清拆令,昨日(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78300元,當中72300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有關個䅁涉及沙田禾香街一幢工業大廈外牆附建的一個金屬架。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13日)說:「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

頂圖:屋宇署重申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資料圖片

[责任编辑:林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