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非華裔男子上周涉嫌在屯門區毀壞12.7日立法會換屆選舉候選人推廣物品,其後被捕今日(17日)提堂,案件押後至下月,以便警方索取精神報告。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周詠恩督察今日(17日)表示,在上周五(14日)早上9時45分,3名選舉人助理分別發現3名候選人選舉推廣旗幟被人毀壞,遂向警方報案。探員翻看大量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迅速鎖定犯案男子特徵,及後在案發翌日(15日)凌晨一時許,在欣田邨喜田樓外將其拘捕。
被捕人為非華裔男子(31歲),報稱無業,居無定所。警方昨日(16日)起訴該男子「刑事毀壞」罪,今日(17日)上午在屯門法庭提訊,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再提訊,以索取精神報告。
警方強調,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10年。
警方重申,無論在任何時間和地方,若有人作出擾亂2025年12月7日立法會換屆選舉的違法行為,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以保障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及秩序,確保12月7日的選舉能安全有序地進行。(記者 區天海)
頂圖: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7隊周詠恩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