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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 涵蓋4項職權範圍 12月下旬正式運作

2025-12-12
来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今日(12日)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獨立委員會,並委任陸啟康法官為主席;陳健波議員及歐陽伯權博士為委員。

    行政長官李家超極度關注大埔宏福苑火災導致多人傷亡,並於12月2日宣布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事故原因及相關問題,防止同類悲劇再次發生。

    獨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為:

    (1) 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和造成的人命傷亡及財產損毀,審視 –

    成因和導致火災發生的情由;大廈配置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及其有效運作的監督和責任問題;有關的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標準、監督和日常維護制度是否足夠;針對樓宇維修工程,現行安全標準的用料清單是否全面,有關的驗證和檢測制度是否有效;各環節的監管人員(包括政府部門人員、授權負責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等)的角色和責任承擔;和上述問題相關的責任。

    (2) 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審視 –

    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

    (3) 就上述兩項事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

    (4) 就上述(1)至(3)的事宜,提出建議。

    獨立委員會將於12月下旬正式投入運作,目標是在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工作。如獨立委員會認為合適,可在不同階段發表中期報告,並向行政長官提供建議。獨立委員會發表的所有報告及建議,將全面公開(涉司法程序的資料除外)。關於2025年11月26日發生的大埔宏福苑火災所涉人士的法律責任等事宜會由執法部門進行調查,不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如在審視工作的過程中,獨立委員會就特定議題或個別環節,認為有需要獲賦予《調查委員會條例》(香港法例第86章)下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相同的法定權力進行調查,獨立委員會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後可決定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就該議題或環節的相關事宜讓獨立委員會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行使相關權力。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發表聲明表示,充分理解社會大眾對11月26日發生在大埔宏福苑的火災的深切關注。這事件不單是一場嚴重火災,亦是令全港市民極為痛心的事故。多位市民在事件中不幸喪生、受傷及失去家園。在此向死傷者和其家屬以及其他受災人士致以同情和慰問。

    陸啟康指出,在未來9個月,委員會將會按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就大埔宏福苑起火、火勢迅速蔓延和造成的人命傷亡及財產損毀,審視成因和導致火災發生的情由;大廈配置的消防裝置及設備,及其有效運作的監督和責任問題;有關的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標準、監督和日常維護制度是否足夠;針對樓宇維修工程,現行安全標準的用料清單是否全面,有關的驗證和檢測制度是否有效;各環節的監管人員(包括政府部門人員、授權負責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等)的角色和責任承擔;和上述問題相關的責任。委員會亦會針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審視有關工程各環節有否不適當的相連利益、角色衝突、不當的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及有關工程有否涉貪圍標,違規招標的問題。最後則就上述兩項事宜,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及懲罰是否足夠。

    陸啟康又指,委員會會基於審視後得出的結果,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以助力政府深化改革,防止相類事故再發生。

    陸啟康說:「在審視過程中,我們會收集資料,並確保委員會的工作是公開、透明和徹底的。我和委員定必會竭盡所能履行職責,在准予的時間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责任编辑:蒋璐]